7月1日起實施國家標準《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規范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
危廢暫存點



危廢暫存點即HJ1259規定的納入危險廢物登記管理單位的,用于同一生產經營場所專門貯存危險廢物的場所;或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設置于生產線附近,用于暫時貯存以便于中轉其產生的危險廢物的場所。
設立圍欄外還需粘貼危廢貯存分區標志、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標志、危廢標牌制度牌以及危廢貯存、處置場警告圖標。
暫存點管理要求:
1.暫存點應具有固定的區域邊界,并應采取與其他區域進行隔離的措施;
2.暫存點應采取防風、防雨、防曬和防止危險廢物流失、揚散等措施;
3.暫存點貯存的危險廢物應置于容器或包裝物中,不應直接散堆;
4.暫存點應采取防滲、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應功能的裝置;
5.暫存點應及時清運貯存的危險廢物,實時貯存量不應超過3噸。
危廢暫存間


危廢暫存間設置規范:
1.要獨立、密閉,上鎖防盜,暫存間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危廢暫存間管理責任制要上墻;
2.暫存間地面要防滲,頂部防水、防曬;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門口要設置圍堰;
3.存放危廢為液體的暫存間內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例如托盤、導流溝、收集池),存放危廢為具有揮發性氣體的暫存間內必須有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3.暫存間門外要張貼包含所有危廢的貯存分區標志、危廢識別標志、危廢制度牌以及新版危廢設施標志,暫存間內墻上張貼對應投放危廢的標識牌和制度牌,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包裝桶、袋上有標簽;
4.危廢和一般固廢不能混存,不同危廢分開存放并設置隔斷隔離。